2023年四川省健康管理师考生须知及疫情防控要求一、考生于10月15日-11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关注各报名考点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对本次考试的具体要求。二、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考试当日须携带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场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前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区,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但无相关核算检测证明,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五)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健康管理师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健康管理师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日前,广东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广东省健康管理师考试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需考生按要求严格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3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平稳有序开展,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鉴定考试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考试。第一批次:10月24-27日第二批次:10月31日-11月1日第三批次:11月7-8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2.考生应提前了解本人考试地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包括:(1)考生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红码、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并按照相应要求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签署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考场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3.考生如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4.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3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平稳有序开展,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鉴定考试共分为三个批次进行考试。第一批次:10月24-27日第二批次:10月31日-11月1日第三批次:11月7-8日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2.考生应提前了解本人考试地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包括:(1)考生要提前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或考生入场时出现健康码红码、黄码等异常情况的,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并按照相应要求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签署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的,考场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追究责任。3.考生如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4.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工作。健康管理师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健康管理师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官方最新发布:2023年辽宁考区健康管理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2023年辽宁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将于10月24-27日、10月31-11月1日、11月7-8日在省内7个鉴定站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考试,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现就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1.考生在考试当天,凭新冠肺炎“防疫信息绿码”完成健康查验、并持签字完整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进入考场。2.考生从考前14天至考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每日自行测量体温,高于℃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且考试当天体温检测不高于℃,方可参加考试。3.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及诊断证明。4.从境外回来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要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5.考生进入考室前及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随时做好手部卫生,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防疫信息绿码。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暂停参加考试。6.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反馈排查结果。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监考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间距,不得拥挤,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8.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健康承诺书本人承诺近14天内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未前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未前往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本人承诺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考试组织方的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做好自行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如违反承诺,本人将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日期: 年 月 日健康管理师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健康管理师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