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证书领取补贴政策

feion1992024-07-27  5

健康管理师可以申请补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同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持证人员可以申领补贴,金额最高为2000元。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国家对健康管理师报考人员有补贴,健康管理师补贴领取要求:必须是依法参加社保,并累计缴纳符合规定时长社保的企业职工,才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健康管理师证书补贴怎么怎么领1、先查询。通过人社部官网查询,在搜索框输入: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然后各地政策公告就可以搜到。2、补贴领取所需材料:到户口生源地的社保局/交纳社保的社保局,去社保大厅自助机器上查询打印证书和证书原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社保局领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2健康管理师领取补贴条件是什么1、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2、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家要求,健康管理师是可以领取补贴的,因为社会报考只能报健康管理师三级,所以补贴的标准就是2000元,而且有的地区已经把健康管理师列为紧缺工种,补贴也会相对更高。

健康管理师可以领取补贴,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主。健康管理师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健康管理师补贴领取材料:1、到户口生源地的社保局/交纳社保的社保局。2、去社保大厅自助机器上查询打印证书和证书原件。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社保局领取。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6、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一、健康管理师补贴申领对象和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健康管理师补贴标准:(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二)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紧缺职业(工种)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三、审核程序(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五条 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的项目应当是有利于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技能素质,有利于促进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技能类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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