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feion1992024-07-25  0

(一)从承担责任的主体来看,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从产生法律责任的行为的性质来看,则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类。1、行政责任《会计法》的不少规定涉及对会计行为的行政管理,属于行政法律规范。《会计法》对违反这些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法律责任。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1、违反会计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让他人编造假会计资料或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六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虽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性不大,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会计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刑事处分。

法律分析: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又有两种,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二章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含(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八个条款规定了对违反会计法的处罚,处罚种类只有“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多关于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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