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考过了,接下来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拿证了。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日程:(一)2018年10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二)2018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三)2019年4月11日前,公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四)2019年5月11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五)2019年5月31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已经出炉,查询完考试成绩之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初级会计证书什么时候领取?证书领取有时间限制吗?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回答,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看,了解了解,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初级会计证书一般在考后3-4个月左右开始领取,各地区领取时间和领取流程有所差异,如果是考后资格审核地区的考生要先通过资格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再领取证书。如果报名资格不符,即使成绩合格也不予发证。往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合格成绩单;
2.毕业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和二寸照片(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管理部门为准);
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及张数会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6.工本费用:有些地方会收取办理证书的工本费用。
上述材料领取证书的时候可能不需要全部携带,不同的地区要求不一样,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的信息为准。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有时间限制吗?
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各地的证书领取通知不同,考生还是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通知进行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快递邮寄、现场领取等方式进行领取,如果考生无法亲自去领取,也可以找人代领,不过也有部分地区不允许他人代领,具体情况按各地相关通知为准。
只要通过了初级会计证书考试,并且取得了合格证书,该证书就长期有效,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通用。但是小编还要提醒大家一点,取得初级会计证书需要定期登记以及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
更多详情请点击
关于发放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的通知
南昌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到,请按如下要求领取合格证书:
1.委托邮寄领取证书服务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疫情期间建议选择“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点击进入“证书邮政特快专递”填写收件信息。
2.现场领取证书服务
(1)通过初级会计师考试需现场领取证书的成绩合格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南昌市财政局领取。
(2)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需现场领取证书的成绩合格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南昌市财政局领取。
现场受理时间:自2021年2月27日起开放现场领证。
(工作日的每周五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B座1719室。
领证咨询电话: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月27日
以上就是关于南昌市2020初级会计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技巧、备考攻略等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会计(初级)考过了,就直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4个科目均为2.5小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3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
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1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