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之间各种支出、特别纳税调整、罚款、罚金、滞纳金、非公益、救济性捐赠、赞助支出、准备金。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权益性投资所得、技术转让所得、国债利息收入/亏损弥补。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加计扣除、创投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购置节能减排设备、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的方法?1、纳税调整调减是指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对于会计账面的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在已有的收入、成本、费用数据上按照税法规定标准作出调增和调减,以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行为。2、调增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减少项目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3、如果成本列支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则应该调减成本,调整利润,如果成本有应列支而未列支的,应调增成本,调减利润。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4、某些费用支出调增意思就是税法规定这些费用不能影响利润,必须进利润中去,这样,假设你没有发生这笔费用就意味着你的利润会增加,所以要调增。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保险费、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算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全额调增.调减项目不多,一般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等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3.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4.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5.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6.五险一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7.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不予扣除需做调整.8.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10.罚款、罚金、滞纳金.11.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
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
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或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差异所引起的
纳税调增调减项目如下:
1、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
2、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
3、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
4、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
5、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
6、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
7、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8、预提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9、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
10、罚款、税收滞纳金需要调增。
11、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限额也要调增。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a、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和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以及资本的利息,包括所有者贷款投资的贷款利息,对外投资支出。
b、违法经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c、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罚款。
d、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e、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损失得到赔偿的部分。
f、纳税人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g、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h、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对不得扣除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执行,如与税法规定不符,必须进行调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纳税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