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证调入

feion1992024-07-25  0

财政局会计处

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长沙市是湖南省的,所以只需要在湖南省财政厅办理调入手续就可。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含本地单位调转)(一)提供材料: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二)办理程序及地点:持证人员在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填表—审核—办理1.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

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办理调转登记,由本人在网上申请调转登记后,会计人员需携带调入单位的工作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办理调出手续,持打印的《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时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办理调入手续,调转申请将自动无效。外省调入人员登录后请先确认调入所在地是否正确,再做其他业务办理。 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大厅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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