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商誉帐户

feion1992024-07-25  0

我想补充一下:账户接收的数额不是很大的话(离岸帐户国内监管每年每人最高是5wUSD)可以选择离岸帐户, 在国内即可办理账户,同时网上交易转账省去了不少费用,其中深发展的账户就还可以,对于香港本地账户的开户就是没有限额的,但是从办理开户的角度来说,开香港的本地银行办理的资料还有流程也是较多的,其他的还是要看自己的业务吧!详情咨询:国际企业注册中心 周生,电国际企业话:八二二三七八八六!

由于香港地区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而吸引了众多企业或投资者前往香港注册设立公司。香港公司的注册程序简便、限制也较少,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数量每年都在不断增长。但是香港公司一旦设立之后,每年对公司的维护与报税便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

当香港公司开始运作,便会有业务发生,这就必须做帐审计。如果香港公司没有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企业可不必做帐审计,但报税是必须的。香港的财务、税务虽然相比国内要简单的许多,不过审计报税这一流程也是香港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

香港公司报税有两种方式:

(1)零申报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香港公司在香港无经营活动,则在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零报税,即无营业,申请免于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以下是判定香港公司有无经营的情况:

◆ 是否有开立银行帐户,账户中是否有资金流动。

◆ 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业往来。

◆ 是否曾在香港海关报关,在政府机构有无经营记录。

◆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2)做账审计

香港公司申报做账审计前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对票据资料等进行分类和整理,将做账时需要提交的公司资料提前准备好。

◆ 客户采购订单或合同

◆ 银行进账收款水单及对应的银行收款通知费等银行手续费水单

◆ 公司向供应商下达的采购订单或合同

◆ 购货发票

◆ 销售发票

◆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银行水单

◆ 运输(海运)费、报关等到与该单业务有关的费用

◆ 存、取现金回单

◆ 工资、房租、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用类单据按月分类汇总整理

◆ 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 与股东、客户往来款收付的收据及银行水单

其它相关文件:如公司章程、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若有)、投资相关文件、公司购置的各种设备、工具等合同、现金支付收据等。

(3)报税时间

香港公司的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香港公司的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4)报税须知

◆ 虽然香港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但很多企业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始处理账务的,所以应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始准备账务资料。

◆ 把销售发票、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摆放。如票据比较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

◆ 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承认所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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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开户难、香港银行包开户的详细资料针对香港公司开户难的情况,我公司提供包开包过服务。香港公司开户需要哪些资料?1,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原件;2、公司注册证书原件;3、NNC1表格原件(NNC1文件上面的缴费小票要保留)--针对新注册 ;4、最近一期的周年申报表NAR1原件(成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供,周年申报表上面的缴费小票要保留);5、若公司有公司名称、董事、股东或注册地址等变更,需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文件原件;6、公司组织大纲或章程原件两份7、各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自到场(需与公司注册时出示的证件一致);8、最近三个月内的生意证明--生意合同、个人流水;9、最近三个月内的住址证明--水电费清单、房产证、驾驶证、居住证;10、贸易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11、国内公司资料如果还不懂看昵称来找我

商誉的会计处理商誉的初始确认的会计处理 1.在新准则体系下,只有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 我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可以看出,我国就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式的间接计量。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新准则对于正商誉和负商誉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要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还应对按合并成本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负商誉没有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计入损益,而是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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