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初级会计视频

feion1992024-07-25  0

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类目。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管理要求也有不同。为了全面、系统、分类地核算与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

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各项损益的增减变动,就有必要按照各项会计对象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加以科学归类,是进行分类核算与监督的一种方法。

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

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不需要预提的应缴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中,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缴纳的契税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因此,小企业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如,某单位2012年12月5日购买一辆汽车(用于管理部门),价款为117000元,车辆购置税为10000元,车辆牌照费为500元,假如不考虑车辆保险费和车辆报废残值,该单位按5年计提折旧。1.按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如下:(1)购入时:借:固定资产 127500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10000银行存款 117500。(2)上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10000贷:银行存款 10000。2.按小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如下:贷:银行存款 127500。3.计提2013年折旧时:借:管理费用 25500贷:累计折旧 25500。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不管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均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作为固定资产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车辆购置税,不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计入费用,即通过资本化的方式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然后分期摊销。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贷:银行存款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八条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车辆购置税,应该并入购车价款,合计一起计入车辆的入账价值,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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