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济南

feion1992024-07-25  0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式取消!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自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事宜正式尘埃落定!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内容如下:(一)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二)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三)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中的“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删去第二款。(四)将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五)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的“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修改为“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自10月31日新华社发布会计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的新闻以后,引来会计行业巨大关注。11月4日下午会计修正案正式通过审议,11月5日起正式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考试将成为财务工作者新的目标。其中,从考试难度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难度最接近会计从业考试;从含金量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含金量比会计从业更高;从报名要求上来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门槛要求更低!综上所述,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作为财务工作者的“小目标”更加合理。2017年11月3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新闻,明确了对于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要求中高中学历的认定,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均可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济南市财政局文件 济财会〔2006〕1号 关于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进行,为使报考人员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5〕65号《关于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为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日常考试或珠算协会组织的定级考试取得。二、考试条件及报名携带资料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因有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一)高中毕业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非会计相关专业毕业,或虽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毕业但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的,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二)2004年、2005年毕业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毕业,只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以上两种符合报考范围的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三)2006年毕业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只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驻在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开发区的各有关大中专学校2006年会计相关专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该类考生报名时须由本校教师统一领取报名信息卡填涂后,教师统一持学校签发盖章的证明信、报考人员名单原件和报名信息卡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集体报名。以上三种情况报名时都须携带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2B铅笔、橡皮、蓝黑色或黑色圆珠笔(钢笔)。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时间统一定为2006年2月20日(周一)至2月28日(周二),报名用表格为报名点现场领取的“光电信息卡”(钢笔、圆珠笔及2B铅笔填涂);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5月8日至1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过期不再领取。符合报考范围的省直、中央驻鲁单位和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其他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属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地址:经二路164号院内南楼一楼(1路车市政府站附近,市教育局对过)。咨询电话:87940236、86059630、86059632,查询济南市财政公众网:,也可发电子邮件咨询:历下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东外环路5617号(燕山立交桥北面路西),咨询电话:88583019;市中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英雄山路8号(苏宁院内北楼四楼),咨询电话:82059692;槐荫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经十西路275号(槐荫政务中心)526室,咨询电话:87589526;天桥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堤口路53号(天桥区政府院内),咨询电话:85872575;历城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山大北路21号,咨询电话:88023631;高新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工业南路28号B座(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2楼3号窗口),咨询电话:82689722。其他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如下:章丘市:83229414,长清区:87262855,济阳县:84236695,商河县:84879926,平阴县:87883981。 考试日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2006年5月13日 8:00—9: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0—11:30 《会计基础》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执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一年。四、考试题型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填涂信息卡答题。五、考试内容、教材及收费标准考试内容不超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范围。考生可自愿购买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用书编写组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学习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价格14.00元,《会计基础》教材,价格12.00元。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20.00元。六、其他要求考生对本人提交的毕业证书负有完全责任,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广泛进行宣传,在受理报名时要注意审查考生填报信息的正确性,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范围审查考生资格,切实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在报名资料整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参加此次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合格考生在省财政厅办理,市直单位合格考生在市财政局办理,其他单位合格考生或无单位的合格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办理,具体办证事宜可登陆济南市财政公众网或电话咨询。2006年我市受省财政厅委托,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网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点,届时报名考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在网上考试试点的范围。 二○○六年一月九日

济南《初级会计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初级会计报名条件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证书。初级会计证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初级会计证是会计证书的一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初级会计证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通过初级职称考试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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