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消费税组价

feion1992024-07-25  3

消费税三个公式是: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消费税的特点有哪些?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3、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哪些产品?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综上所述,消费税组价的公式上述内容已经明确指出,要严格按照此公式来计算,不能偷税漏税,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2计算公式编辑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从量计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回答你的问题其实是价内税与价外税的问题,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故算消费税时第一步要把从量与从价一起算入成本利润中。而算增值税时,增值税=销售额X税率,那6850元就不应当计入销售额了,这与成本利润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增值税是要转嫁开去的,就如购入材料时,增值税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而非原材料或材料采购科目。

这个题目嘛。。其实吧,答案格式是为了美观。不美观,逻辑思路的话。①从量消费税=2000*0.5=1000②组价(税基)=(12*2000*(1+10%)+1000)/(1-20%)=34250③从价消费税=34250*20%=6850④消费税合计=1000+6850=7850然后再算增值税=34250*0.17=5822.5但我得说,这样写没有“①从量消费税②从价消费税③消费税合计④增值税”这样写看起来好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965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