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二句话是一个意思:1、你看东西不能是东拿一句,西取一段的,这样不完整、全面,容易产生误导;2、看东西不能太钻牛角尖,第一段讲的并入计算,实际上指的也就是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第二段无非更进一步详细补充了一下而已。设想已经含有增值税的收入可能再计算应交税吗?不是重复了吗?祝你成功!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本来就是价外税,在计算时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不光是价外费用包括你的销售价格也应该换算成不含税噻。因为在现实中一般商品价格都是包含了增值税税款的,除非是先约定是不含税价,税款由购方单独给哈。
你举的这个例子,如果确定是租金,则只能说书上出错了。错在:一、税务上,包装物租金应该计税,而不是全额做收入二、会计上,包装物租金应该做为其他业务收入,而不应该做为主营业务收入。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