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会计分录

feion1992024-07-25  1

你好,要视购入纸箱、泡沫的目的是什么来做会计分录,如果购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直接对外销售,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并取得专用发票)等,贷:银行存款等(视付款方式),如果是为了销售产品时用来包装产品,则可以计入周转材料,使用的时候转入销售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会计分录:

1、代收跨境电商综合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综合税

2、向征税机关上缴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代缴综合税

贷:银行存款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扩展资料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计算规则如下:

税费 = 购买单价 × 件数 ×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消费税率 + 增值税率)/(1 - 消费税率)× 70%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我都不需要看你的借贷,就知道你错的。你先看一下收入确认原则,就可以判断你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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