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采集 是会计登记机关统计会计从业人员的从业状况的一项工作,每位从业人员按要求需要将自己的从业信息和状况报告给登记机关(财政厅或财政局下设的会计处机构)登记备案。可以理解为类似于“人口普查”性质。会计信息采集的形式一般由登记机关发文确定 可以自行申报 可以单位组织集中申报 也可自己亲自前往登记 也可以由别人代理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信息。会计信息采集登记的信息一般为:姓名 身份证号 会计从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性质。我的会计信息采集是有别人代办的 ,当时她正在现场,顺便要我的我信息 我短信发给她需要的信息 她帮我代填一张表 就OK了祝您快乐~~
一般都是在网上填写一下数据就行了
法律分析:会计信息采集每年不需要重新采集填写,如果个人信息没有变动的话,只需要采集一次,以后有变动的话才需要进行信息变动录入。
年检是每年一次,不用换证,只是盖章。如果要修改信息,就去单位所在区的财政局或大厅,带公司证件和个人的学历证书去做个变更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