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是否是唯一组合。望采纳
共同控制,即CommonControl,而非JointControl。国内目前将JointControl翻译为共同控制,并将共同控制定义为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如合营企业的投资各方对合营企业的控制,这实质为联合控制。对本文所指共同控制(CommonControl,下同),目前国内尚无有关定义。为准确界定共同控制,我们不妨分析美国和英国有关机构的定义。 按照美国AICPA第39号会计解释公告,共同控制通常不包括涉及外部的转移和交换,共同控制的情形如:母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转移到母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母公司将其在几个非全资子公司拥有的权益转移到一个新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用其持有的股权或净资产来交换非全资子公司增加发行的股票,等等。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S-X规则第1-02(g)条对“控制”的定义是:“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权力,从而通过行使表决权、合同或其他方式决定或影响某一方的管理或决策方向。”因此,多数股东通常是有控制权的,而少数股东则通常没有控制权,不论其少数股权占多大比重。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当一个股东在每家公司均拥有超过50%的表决权,则称其对该等公司存在“共同控制”。 根据英国的会计准则,共同控制重组是指以下的交易:将一家子公司股份从一个子集团调至另一子集团;加上一个新控股(母)公司进入集团内;将两个或以上有相同股东的公司结合成为一个新集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共同控制,是指一方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同时具有控制权。典型的例子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权,对B公司具有控制权;A公司拥有C公司70%的股权,对C公司具有控制权;B公司和C公司是受A公司共同控制的两家公司。而此时B公司和C公司合并为D公司,便为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考资料: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基本特征:
(1)双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合营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作出决定;
(2)共同控制的基本方式是:合营各方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相同,并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合营各方虽然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同,但按合同约定共同控制;
(3)共同控制是以合营合同来约束的。
扩展资料:
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合营者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权益,每个合营者将以下项目记人其会计记录、列入其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列入其合并财务报表:
(1)其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份额,根据资产性质分类而不是作为投资。例如,共同控制的输油管道的份额,列入固定资产类;
(2)发生的负债,例如为其资产筹资而发生的负债;
(3)为了合营而与其他合营者共同发生的负债的份额;
(4)销售或使用合营产品份额的收入,连同合营发生费用的份额;
(5)为了在合营中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例如,与为合营者在资产中的权益筹资有关的费用和与销售其在合营产品中的份额有关的费用。
由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已经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就列入了合营者的合并财务报表,合营者编报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必为这些项目作调整或其他合并程序。
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反映了合营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且常常也反映了合营的法律形式。合营本身单独设立的会计记录可以限于合营者共同发生并且最终由合营者按照他们议定的份额分担的费用。合营可能不编制财务报表,但是合营者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以便评价合营的经营业绩。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份额将本企业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
3、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同控制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例如,由2个以上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实体,投资各方持股比例相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该实体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而须由投资各方共同决定。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集体控制: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够主导该安排中的相关活动,则为集体控制。共同控制一定是某种集体控制。但反过来就不是了,这是一个概念范围的包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