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报名点和证书领取地点一致”的原则,前往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证时间: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31日(工作日),逾期责任自负。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一)初级考生初级证书发放与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具体要求请参阅我局网站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盐城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二)中级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其他事项:本人领取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取消考试成绩。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江苏盐城初会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同时祝愿各位考生都能认真备考,顺利通过考试!
报名条件审核时,初级会计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1. 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审核——初级会计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 报考人员学历审核——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证书3. 报考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审核——工作所在地证明/学生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各地要求细则不一,请考生以报考地区公告为准)
审核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且身份证必须是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2. 现役军人报考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各地政策不一)。3.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提交本人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地政策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