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初级会计

feion1992024-07-25  0

劳动合同法规定,没签合同应该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社保缴费记录只能证明劳动关系,并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应该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

会计没有按时缴纳医保应该怎么投诉。这个可以跟单位的领导反映。如果单位的领导也不支持你的观点你的看法,那么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带着你的身份证,还有劳动合同,以及出勤记录,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会计的行为代表着单位的行为,所以你要投诉单位。因此,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如果没有按时交纳医保,那么对你是有影响的,不仅影响你的医保待遇,而且也会影响你的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所以首先要跟单位领导反应,然后该交的都要交,该补交的也要补交。如果单位不按照你的要求去做,那么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总之一定要维护你自己的利益。现在的劳动法规定:只要上一天班就要支付工资。这样现在也必须要给员工上社保。所以一定要保管好你的劳动合同,还有你的出勤记录,以及证明上班的一些其他材料。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金入账的方式没有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可以直接支付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实现。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分析:1、补偿加班费、夜班补助、部分工资应通过"应付工资"来核算,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根据该人员原来情况核算。

2、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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