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抵免中级会计师

feion1992024-07-25  1

您好,是可以抵扣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参加注会考试的学员,只要本年度注会考试通过一科,通过考试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就不需要参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证书和其他项的抵免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余!所以第二年该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得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t大多数注册会计师考生没有相关的免试条件,考生可以通过合理的搭配科目通过注会考试。另外,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以互认互免。\t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互认互免\t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注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措施,让学员不必多次考试,减少考试负担。也就是说中级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互认互免,即考生参加一次考试即可。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免试申请哪一科,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可以的, 只要有一门通过,就可以抵免会计继续教育

可以抵免继续教育。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为全国性质的会计相关考试,因此符合规定,通过一科即折算为9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管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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