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大写的数字

feion1992024-07-25  1

大写的123456789和千百万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佰、仟、万。大写的10是拾。大写是汉字独有的计数方式,与阿拉伯数字相比,具有不易篡改的特性。在日常存取款等账目往来文本、商务合同文本以及公证书中,通常同时备注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数字,目的就是以两种方式重复确定所涉及数字的真实性。

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万、元。

拓展:

拼音字母的一种写法,用于句首、专名的第一个字母或全字母大写的情况。也指汉字数目字的一种笔画较繁的写法,多用于账目和文件等中。

2.会计书写要求: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财务数字标准写法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填制会计凭证时的内容、字迹、写法、顺序等的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财务大写金额书写规范常用汉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整。中文大写是由数字和数位两部分组成,两者缺一不可。数字和数位一定要规范用字,切不可自造字。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千、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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