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b)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填写的单位审核盖章。
c)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d)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都学些什么呢?
2018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试安排如下: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2月14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3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报名时间。
3. 8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8年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 9月8日—9日组织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
5. 9月17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8年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集中网上评卷的试点工作。
6. 10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10月20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8.实行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后审的地区,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报考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
9.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8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明年3月才会公布2018年报考条件,不过,可以参考2017年的报考条件先学起来。有备无患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部分地区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