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改革内容

feion1992024-07-25  2

资产重中之重,每个科目都要细细研究。管理会计和政府会计有所提升,需要关注。

2020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新大纲解读根据去年考题分值占比来看,资产这一往年大头章节分值有所下降,但是依然占较大比重,达到了22分,所以,今年资产依然是重中之重。然后,管理会计分值上升较多,往年一般是四五分,去年考了接近十分。最后,政府会计分值也小有增加。这是一个总的趋势,管理会计和政府会计地位将略有提升,下面我们逐一解析2020年初级新大纲考情。首先,第一章会计概论,基本每年考的难度与分值没太大变化,考的都是一些概念性知识,基本上只要是我们认真看书备考的,得全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这一章节基本上每年都会占七八分左右,单选、多选、判断都可能出题。第二章资产,会计实务的重中之重,所谓得资产者得天下,资产占分值最多的一年曾达到了41分。同时,资产这一章节的内容也是有一定难度的,是学生学会计实务要迈过去的第一个小山峰,爬起来比较吃力。但既然把资产这一章节比作会计实务的一个山峰,也说明跨过了这个山峰之后便是平坦的草原了,把资产这一章节学好,再去学习后面的内容就相对比较轻松了。但是相应的,资产学不好,后面的章节会很吃力,所以希望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把资产学扎实。第三章负债和第四章所有者权益每年占的分值差不多都在七八分左右,今年预计变化不大,同时,学完资产后再学这两章难度也不算太大。第五章收入费用利润算是会计实务中仅次于资产的一章节,考试分值比较大,今年同样也会占较大比重,难度中等,大家需要掌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的计算公式。第六章财务报表的内容涉及的考点比较少,基本掌握财报的构成以及每种报表的结构、特征、作用即可。第七章的管理会计基础开头已经和大家分析了,近几年考试重要性有所增加,今年也是一样,预计占分值在十分左右。并且,这一章节的内容相对来说有点难度,算是本书的第二个难度小高峰,大家学起来会比较吃力,需要大家多花工夫。第八章政府会计的内容与财务会计差别比较大,学生学起来会比较陌生,但希望同学们千万不能放弃,每年都会有考生直接把第八章放弃,实际上政府会计考试内容并不难,容易出题的考点我们都会反复强调,让学生可以应对自如。总的来说,近几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的分值分布偏向于平均化、分散化,每一个章节都会出道题目,并且分值并不小,因此需要学生全面备考,不能放弃任何章节。同时,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难度也有所增加,需要学生认真对待。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新大纲解读章节 2020年大纲 新大纲变化 解读 第一章 / / 无 第二章 第一节 概述掌握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 删除对“会计人员”的掌握 本章主要关注设置流程;对于文字内容改至下章; 第二节 会计核算和监督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 将“和”改成“及” 财产清查在经济法中重要性降低;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三、会计岗位的设置(一)、(二)四、会计人员五、会计工作交接 1、删除会计岗位设置的“(三)-(六)”;2、增加“四、五”。 将文字内容部分移至这一部分,更连贯; 第三章 【基本要求】(九)熟悉预付卡 删除“托收承付” 生活中少见了; 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工具 删除“托收承付” 第四章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加“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境内境外有了文字定义; 第三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消费税纳税人 调整了对“消费税纳税人”的定义 整个纳税人,征收对象,计算和征收管理更完整; 第五章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的计算(四)扣除标准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三)不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十一)债券利息减免税 1、“扣除标准”增加了一项“党组织工作经费”;2、修改标题“三”;3、增加“(十一)” 增加工作经费部分知识点;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修改标题表述 不详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第六章 第五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三、车船税税目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车船税税目增加“挂车”;2、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加“挂车” 挂车不只是提示部分,而纳入规章描述; 第七章 【基本要求】(三)熟悉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管辖(五)了解税收征税管理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税务管理的概念 1、增加“征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调整标题表述 明确双方义务,不只关注权利;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节 税收管理一-六 1、增加“税收征收管理法”;2、删除税收管理“六 涉税专业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减少,文字压力会减轻很多; 第八章 【基本要求】(四)掌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调整标题表述 熟悉改为掌握,无实际更改;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三、(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将“约定”改成“必备” 名称更改;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三、基本医疗保险(一)-(七) 增加“(三)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增加医疗保险现行实施措施;

在我们的工作中, 签订劳动合同 是必要的环节,而初级会计经济法对于 劳动合同 也给出了明确说明,那么初级会计劳动合同签订时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和细节呢,会计初级经济法里面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下面我们就详细阐述一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 ,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 》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 合同法 》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 公司章程 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 劳动合同期限 ;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 加班费 。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 年休假 、 婚假 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 工资 、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加班 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 社会保险 ;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 职业病 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 法规 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 非全日制用工 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 双倍工资 ,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若“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在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签订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一方面可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应付的义务,给劳动者依法提供保障,明确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和其他福利, 初级会计劳动合同 就给明确的说明了注意事项,以上就是整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要点和细节,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

变动不太大,经济法的变动还是有点大,但是会计还好,基本没有变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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