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处理办法

feion1992024-07-25  1

如果小企业已建有正规账,则日常作账的操作与大企业无异的,只是业务内容,业务量不同这里符一份小企业的财务制度.....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则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4、 其他相关工作。(二)财务主管职责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会计职责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出纳职责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三、现金管理制度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四、支票管理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五、印鉴的保管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二、适用原则(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三、审批程序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四、计划审批内容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3、 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3、 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4、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5、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6、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审核制度一、原则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三、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四、审核权限同审批权限。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项 目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款项借支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费用报销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对外结帐 9:00-12:00 9:00-12:00 9:00-12:00六、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1、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2、 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4、 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5、 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6、 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7、 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8、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3) 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1、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3、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13、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14、 其它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经理 280 380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部门经理 220 280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一般人员 160 200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往来帐务管理制度一、应收帐款管理(一)收款方针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2、 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二)未回款考核办法1、未回款处罚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2、 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1) 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3) 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3、 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5、 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6、 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7、 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二、应付帐款管理(一)付款时间: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二) 付款方式: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2、现金;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票据管理制度一、发票管理(一)申领1、 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2、 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3、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4、 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 至2-3个字。....."您提交的答案超过10000字,请删减,",没办法,你参看原文件出处吧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二)五五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二期摊入成本、费用。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采用五五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八、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1281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1506 临时设施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1507 临时设施摊销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1702 1临时设施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2123 工程结算一、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4104 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二)合同毛利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4110 机械作业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5101 主营业务收入5401 主营业务成本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三、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土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四、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五、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三、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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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小企 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 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 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 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 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待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 年不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 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本准则所附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 换对照表》(参见附录二)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条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臵会计机构,或者在 有关机构中设臵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臵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 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 产 第六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债券投资、长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七条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 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小企业应当设臵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 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当按照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名 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小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 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余额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 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核算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 的项目(如累计折旧)。 第九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 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 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取得短期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 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 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应当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余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十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 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时,应当作为损失计入当期 管理费用,同时冲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 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 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 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 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 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 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 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农业小企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 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 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 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二)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如桶、箱、瓶、坛、袋等。 (三)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小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 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 装容器等。 (四)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 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 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包括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以 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 料费和折旧费等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 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 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 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 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 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 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 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 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 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应当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 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出租或出借低值易耗品和包 装物,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 出。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 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 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 当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 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 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小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按照处臵收入、可收回 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营 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但属于自然灾害等原因 造成的非常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六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 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成本 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 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月计算的应收利息应当 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 收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按月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 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第十九条 处臵长期债券投资,实际取得价款与其账面余额之间 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条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通常在 1 年以上)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 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以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所换出的非 现金资产的账面余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 产的,应当按照所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 后的金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 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三条 处臵长期股权投资,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成本之间 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冲减长 期股权投资。 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 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 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3.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 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4.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 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 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 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相关 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但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 值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 定资产市场价格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 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 决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包括应负担的借款利息。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直接计入主营业 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确定。 (四)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 市场价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但是,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 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 残值后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企业从该项固定 资产处臵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臵费用后的金额。 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第二十七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 平均法(即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 意变更。 第二十八条 小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 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 计提折旧。 第二十九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 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改建的,除已提足折旧的 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 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制 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小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 毁损,应当将处臵收入扣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 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业)为生产农产 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 产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二)小企业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 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发生的造林 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 费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 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三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 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 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小企业(农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 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 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产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三十六条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 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小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等。 小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 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 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相关 的其他支出。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价值确定。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即 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管理费用,并冲减无形资 产。 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 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 销。 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短于10年。 第三十九条 小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实际取得的价款与其 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四十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按照规定分期摊销的其他支出。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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