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定20X7年末,P公司发现了如下会计差错:
1、20X7年,P公司发现已于2006年出售的产品错误地记录在20X6年的存货中,金额是87 000元。P公司20X7年的会计记录显示营业收入为5 800 000元,营业成本为2 500 000元(包括期初存货误计的87 000元)。
2、20X7年末,P公司发现,于20X4年初开始建设的一建筑物直接相关借款费用被费用化。根据规定,与该建筑物建设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应当资本化。该建筑物正处于施工阶段,将交付P公司使用。
P公司已将20X6年发生的借款费用20 000元以及20X6年以前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40 000元费用化。在以前年度,就建造建筑物发生的所有借款费用均已费用化。由于建筑物尚未使用,P公司还未对其计提任何折旧费用。
P公司20X7年的`会计记录显示,该年财务费用为400000元,包括当年应当资本化的利息费用20 000元,所得税影响为6 600元。
假定上述事项均发生在所得税汇缴清算之前,由于会计差错导致的所得税变化应当补交和允许抵扣。P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P公司按10%计提盈余公积,假定在上述年度P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事项,公司没有公开交易且不披露每股收益。并且假定20X7年度利润表列示的数据为上述差错发现前的数据。要求为上述前期差错编制调整分录。
1、对比较报表前期(20X6年)发生差错的更正(单位:元,以下同)
①结转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7 000
贷:库存商品87 000
⑦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8 7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 710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8 29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8 290
④调整利润分配的有关数字 .
借:盈余公积 5 829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 829
2、对比较报表前期以前发生差错的更正
对20006年以前的累积影响(调整列报前期最早留存收益)
净利润增加(40 000-13 200) 26 800
对20006年的影响(直接调整比较报表项目前期金额)
利息费用减少 20 000
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6 600
净利润增加 13 400
20X6年留存收益增加40 200
(1)对比较报表前期以前差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留存收益。
借:在建工程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2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4 120
盈余公积 2 680
即调整20X 7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年末余额”项目下“会计政策变更”项目所对应“上年金额一栏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栏,调整金额分别为2 680元和24120元。
(2)对比较报表前期差错的影响直接调整比较报表项目前期金额。
①记录利息费用的调整
借:在建工程 2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000
②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6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 600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 400
④调整利润分配的有关数字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3400
贷:盈余公积 1 3400
如果上述对借款费用的处理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其会计处理同前期差错更正完全相同。
3、调整会计差错对20×7年当年的影响
(1)对结转成本差错应编制调整分录。
借:库存商品87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7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8 710
贷:所得税费用 28 710
(2)对借款费用差错应编制调整分录。
借:在建工程 20 000
贷:财务费用 20 000
借:所得税费用 6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 600
上述调整后,将相关的数据过入利润表的本年金额栏。如果差错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现,则利润表项目的更正应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户进行调整。
案例一:绿大地股份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例分析
一、引言
2010年3月,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利润、虚增收入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绿大地恶性财务造假案不仅误导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危害。
二、会计造假行为
绿大地主要通过伪造合同、伪造单据和销售退回等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收入的目的。
1、伪造合同,虚构交易
首先绿大地公司注册了一些由其实际控制或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这些公司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拥有各种不同的公章,而拥有这些公章就可以制造各种合同、发票。
财务背景出身的何学葵对此更是驾轻就熟。有了这些公章后,绿大地再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苗木,绿大地通过伪造的合同虚构受控公司之间的苗木交易,资金在各个受控公司之间周转,最终又回到了绿大地,进出之间虚增了营业收入2.96亿元。
2、伪造银行单据虚构银行交易
2004年,绿大地对五家供应商发生了数千万元的采购和支付。但在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中,通过支票付款的只附有支票存根,无银行转账回单,且有一半支票存根上填写的收款方与银行实际资金去向不明。其目的是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的五家关联公司将资金转回,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
3、通过销售退回虚构经济业务
在绿大地成功上市后,大客户陆续退回其购买的苗木,而这些销售合同是其在上市前所签,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体现在上市前的财务报表中,上市后无故发生销售退回,绿大地难逃"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嫌疑。
因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绿大地2008年、2009年的销售退回出具了保留意见。绿大地2010年在接受监管层调查中承认,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溯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而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更高达1.58亿元净利润。
由此可以看出绿大地通过虚构经济业务虚增收入。
此外,绿大地还通过购买土地的方式虚增资产,并把"60块树苗估成300块"的手段高估存货,与中介机构串通,隐瞒企业问题,使得绿大地通过财务造假手段顺利上市。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诚信缺失
对企业以及大股东来说,上市与不上市有着天壤之别。一旦上市成功,不仅可以通过高价发行股票获得大量募资,控股股东和大股东也可以实现个人资本的扩张。
绿大地财务造假是专业人士所为,可以说有着很高的知识素养,但是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诚信不守,知识成了犯罪的帮凶,再加之上市公司违规成本与惩罚力度低,促使他们铤而走险,为了一己私利给广大股民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内部治理机构混乱
原则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理应分别履行其权力机构职能、决策职能、监督职能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经营职能,形成权责分明、协调运转、有效遏制的治理机构。而绿大地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够,过半董事均已辞职无法进行决策;监事会成员频繁调动,成员职务的变动几乎涉及到了各类职务。
2009年之前绿大地公司一直没有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的分离,自己监督自己,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了;从2010年4月起,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担任,这样董事长在董事会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其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制衡。
3、中介机构渎职
虽然绿大地公司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其所采用的欺诈手法并非高深莫测,何学葵只是简单地篡改了一些数据促成了公司上市和实现个人资本增富。但是这些手段却接连"瞒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等道道关卡。只是由于方方面面的渎职和纵容,绿大地最终达到欺诈上市的目的。
4、地方保护主义纵容造假
证监会对绿大地案调查之后,为了保护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分管这个工作的云南省副省长两次赴京,省副秘书长至少10次赴京,从中斡旋。证券犯罪中,一般涉及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当地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
甚至默许企业勾结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联手制作虚假报表。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能在短期内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从长远而言,滋生更多的无规则运行并毁坏当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土壤,损害亿万投资者的利益。
四、启示
绿大地会计信息失真案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方面的监管存在很多问题:
(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手段主要表现在操纵利润上,如虚构业绩,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伪造合同虚构经济业务等。
(2)内部治理结构混乱、人力资源制度不完善、诚信缺失、中介机构渎职、地方保护主义等是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
基于辽宁等地经济数据造假案例的分析
2017年1月17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在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对外承认: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指出2011年至2014年“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这次报告无疑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巨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事实上,中央早已注意到辽宁财政收入的造假行为,《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揭示: 在2011年到2013年间,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将财政借款以税费名义缴入国库,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占其公共财政收入的22.6%;
一、2014年:
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辽宁时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2014年审计署发现2013年庄河市塔岭镇公布财政收入比实际财政收入高出2534万元,虚增16.24倍;而相邻的普兰店市将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53.35亿元下调为33.85亿元,降幅近20亿元。
二、2016年:
1、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辽宁省普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且存在第一次巡视后对中央决策部署敷衍了事,甚至唱反调的情况。随后辽宁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巡视工作。本文梳理了辽宁省委在之后出具的巡视报告以及各市、镇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公告发现:
本溪市某些单位和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虚假捏造经济数据;开原市、调兵山市为了成为百强县虚增各项经济指标;阜新经济数据存在较大水分;铁岭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掺杂水分等。
2、辽宁省数据造假的具体情况目前暂无披露,但从经济数据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掌握大概的情况。2014年开始,辽宁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出现了负增长,财政收入也不断下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缩水60%-70%。
尤其是在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期间即2016年,辽宁各市GDP出现了暴跌,其中鞍山和辽阳跌幅最大,分别下跌了38.3%和36.4%。这些数据表明,辽宁省的数据造假是比较普遍的,且虚增比例较大。
3、据报道,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虚增的收入约占同期财政收入的20%,虚增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比例达到23%。
继辽宁自曝之后,2018年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公开承认:“重新核算后,内蒙古需要调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2016年总量的26.3%;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核减2900亿元,占2016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
4、2018年1月11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也公开承认:“滨海新区2016年的万亿地区生产总值核减3348亿,占总量的50.32%”,这个备受瞩目的国家级新区一夜之间变得灰头土脸。
根据政府公开的文件与相关的报道,这些地方经济数据造假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假增加税收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将县委和县政府机关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划拨给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对外转让,转让行为并没有实际发生,该县却在账面上征收得到了5671万的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虚假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如2012年,辽宁省某县重复转让4家粮库土地,虚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965万元;
3、财政收入虚增空转,即财政部门向企业进行拨款(以财政借款等名义),再由企业将资金缴回财政,以此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公开承认主要通过虚增空转、工业增加值谎报等方式完成收入增长目标;
4、税收收入先增后返,虚增税收收入。2011-2013年间,辽宁省某县对33家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虚增税收2224万元;
5、更改统计口径,将统计范围扩大。天津滨海新区的生产总值在调整统计口径后缩水超过50%;
6、直接的数据编造。根据公开报道,辽宁省某些市县还通过违规编造、随意调整财政月报的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案例三:
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在三峡新材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成本核算中存在少计原材料成本情况。 2013年10月15日,三峡新材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因三峡新材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一、三峡新材今年上半年财报显示:
公司营业收入为5.97亿元,同比增加31.81%;但是净利润为216.4万元,同比下滑66.19%。 身陷稽查漩涡中的三线新材,其短期借款规模有所收缩。 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中,2013下半年期末短期借款为7.2亿元,比期初的15.3亿元减少8.1亿元。
其中抵押借款由期初的6亿元,下降到期末的5.8998亿元;信用贷款由6344万元,下降到2240万元。 今年上半年,三峡新材的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6.2亿元,比期初的7.2亿元减少1亿元。其中质押借款由期初的7690万元,下降到期末的3500万元。
抵押借款由5.8998亿元,下降到5.65亿元;保证借款由3000万元,下降到2000万元;信用贷款由2240万元,下降到0元。 可见,三峡新材的短期信用贷款,一年间由6344万元骤减为0。
二、三峡新材公告显示:
其曾获得中国银行三峡获得最高为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峡新材账面在该行借款余额2240万元。而截至2014年6月30日,三峡新材已无信用借款。 8月14日,三峡新材董秘张光春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峡新材贷款的具体情况,不是因财务造假造成贷款收紧,但并未说明具体情况。
三峡新材半年报中的主要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当阳支行,该支行一位负责信贷的人士称,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其未来继续借贷会有影响。
上述建行人士说,他们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关注三峡新材的财务造假,对已贷出去的款项,会关注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三峡新材下次申请贷款时会难度加大,要求有真实的报表,还要拿真实保单、资金流水等原始凭证。
华南地区一家公司的会计人士表示,企业在贷款时,银行在条款中会约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如果没有提供真实的财务数据,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今年4月12日,三峡新材出具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三峡新材在2011、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81.7万元、1567.7万元,导致2011、2012年营业成本分别少计7581.7万元、1567.7万元。
2、更正前,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05.4万元、1463.8万元。而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后,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39.1万元、131.3万元。
对于财务造假,上交所在处分书中表示,“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绿大地增发露马脚 从明星企业到造假大户
中国新闻网-辽宁内蒙古等多地自曝GDP“注水”:弄虚作假歪招
人民网-三峡新材财务造假曝光 风险重估或波及未来银行贷款
减值测试评估对象确定不正确商誉属于不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因此无法单独进行转让、出租等经营活动,也无法直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通常是包含该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的组合。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商誉减值测试时,需要先辨识、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并且由于商誉是出现在企业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中,此时的报告主体是虚拟的合并口径报告主体,不是单体的母公司报告主体,也不是单体的子公司报告主体。因此在进行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辨识时,需要在合并口径的报表中辨识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的组合,而不是在母公司的报表或子公司的报表中辨识。目前,绝大多数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中均没有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辨识这一程序,而是简单选择当初并购时的并购对象的股权作为评估对象。这种处理方式不符合会计准则对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规定。商誉产生的前提是并购对象必须形成一个或者多个业务资产组。一个并购可能会形成对应不同业务资产组的商誉,需要针对不同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因此,必须先进行相关资产组的辨识与确定。商誉大多是通过并购企业股权而形成的。一旦并购完成,计量商誉的单元就改变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不再是原被并购企业股权。减值测试时,不再以该企业股权作为评估对象。很多减值测试报告中还包括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等。这些资产明显与商誉无关,包含在报告中不正确。在相关业务中,减值测试需区分不同业务板块进行。但实务中,将不同业务混在一起测试非常普遍,主要表现为:不同业务形成的商誉没有分别计量,没有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初始形成的业务不再继续,企业更换了主营业务,但减值测试时,将原主营业务的商誉“变更”为新主营业务的商誉;企业原主营业务持续,但又新增业务,对原主营业务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包括新增业务收益等。这些做法都不正确。“可回收金额”理解不清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该资产在现有企业按照现有的经营模式持续经营前提下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评估准则中定义的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就是需要采用未来预计的现金流进行计量。因此可以认为相关会计准则定义的可收回金额中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是该资产的“在用价值”。在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并不相同。在用价值会受到使用者能力、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当然,不考虑这些影响时,在用价值会达到市场参与者的平均水平,成为公允价值。目前,在许多减值测试报告中,对采用收益方式测算“在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存在着理解不清晰、处理不恰当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将估算在用价值的收益法与估算公允价值的收益法混为一谈;在测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时,仅考虑资产组的整体转让,不考虑资产组的“拆整卖零”方式转让。在测算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时,理论上存在两种转让模式:将该资产整体转让;将该资产拆散,分别转让各单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估算每一单项资产的转让公允价值时,需按各单项资产最佳使用前提估算。在用价值测算的现金流模型选用不正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以及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收益模型中常见的包括全投资现金流模型和股权投资现金流模型两种。在计算股权现金流的公式中,经营净利润应包含利息支出,现金流计算中还包括负息负债本金的增加等。这些显然属于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事项。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用价值测算的现金流中不应该包括利息支出、负息负债本金的增加等事项,因此股权现金流模型不适用于资产减值测试,当然也不适用商誉减值测试;相反,全投资现金流模型中则不包含上述筹资活动的现金流事项,也就是说商誉减值测试应该采用全投资现金流模型。相关会计准则还规定,在用价值测算的模型中不应该包括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这些规定都要求在进行与商誉相关资产组在用价值测算时,应该采用税前现金流,而不能采用税后现金流,同时折现率应该采用税前的折现率。这里的所得税指的是会计报告主体的所得税。主要市场不明确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明确主要市场是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基础,因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市场数据、对比案例等都应该在主要市场上选取,不明确主要市场就无法确定评估中所选择的相关参数是否合理、准确。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国内上市公司收购境外标的公司,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应首先明确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主要市场是国内市场还是境外市场。选择不同市场,就要选择不同参数,也会有不同结果。另一种案例是反向收购。其实质是标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此时,在合并报表上反映的商誉是标的企业收购上市公司业务的商誉。在其形成过程中,实质是标的企业按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收购股权,但收购完成后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不再是上市公司股权,而是其业务资产组。此时,主要市场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同时,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在选择估算公允价值的方式时,应该遵循上述原则。处理“在建工程”的方式不恰当根据资产减值准则和资产减值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中如果包含“在建工程”等在建资产,应当将其纳入评估预测范围,也就是需要考虑其未来达到完成状态的所有投资,同时也需要考虑其未来所产生的收益。不能按照目前企业价值评估中将其作为所谓非经营性资产加回的方式处理。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00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00年公司工业生产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销售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销售及回款情况。(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1999年仅20万元,2000年仅70万元。(7)1998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答案补充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答案补充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 答案补充 真相-----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00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00年度生产卵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管理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 答案补充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审查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销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答案补充 结果----造假者受法律惩处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答案补充 7.民事诉讼 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4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文件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 200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来自上海的杨善础等四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2004年4月20日,银种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通知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等33人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这是继2002年7月之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度受理针对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答案补充 案例的版面一般比较庞大~亲还是自己去百度上搜~那样比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