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题所述,假如购车发票未能在车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月取得,且该车辆所有费用支出已结算完毕(包括车款、购置税以及其他应计入车辆原始价值的费用开支),那么,可先归集计算全部价款、税款及杂费,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暂估价)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2、在收到车辆发票后,编制如下会计分录(暂忽略进项税额,按实际情况依法操作则可):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暂估价)如经最终计算核实产生(实际与暂估金额)差异的,那么,应予按实际支出成本调整该固定资产原值;3、如上为假设前提下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工作当中,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形如实处理(例如,在车辆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如常结转固定资产则可);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1、公司出售使用过的旧车辆,如果出售价低于车辆原价的,不交增值税;出售价高于车辆原价的,按4%计算减半征收增值税。2、帐务处理(1)车辆从账面转出时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折旧)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收到出售款借:银行存款等贷:固定资产清理 (3)涉及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4)结算清理净损益: 如果为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如果为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一般纳税人出售旧车辆,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公司购买汽车属于购买固定资产,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