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等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个考区。
省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武汉考区的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6日至2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报名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专业阶段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照片,照片不合格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2、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由各考区审核,考生缴费成功并不代表报名成功,照片上传后务必查询照片审核状态,如照片状态显示“已通过”,表示照片合格。
3、显示“未审核”,表示照片暂未经审核,请稍后再查询;照片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表示照片不合格,需尽快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直至照片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北省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 )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所在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或代理机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10年9月11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0年9月12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法 七、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报考人员根据所在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报名费 考试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教材购买及问题解答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教材将免收配送费直接寄至考生。 (二)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 审计科目:;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 经济法科目:; 税法科目:。 财政部考办自2010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组织成绩核查。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附件 :免试申请表 相关链接 : 2010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2010年注会考试网上下载准考证流程及问题解答 每年内地注会考试一般在4月份开始报名,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境内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
湖北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中级会计师考生本人应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中级会计师考生应重新登录报名网站,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拓展资料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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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湖北财政厅通知公布初级会计报名时段为2017年11月9日至17日,11月27日至29日。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