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北京市骨干特色专业----“会计专业”2004年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4年 北京市中小学百所课间操评选“优秀学校”2004年 北京市中小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选“优秀学校”2004年 北京市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2005年 全国妇女巾帼文明岗2005年 北京市职校教师“十五”继教专业研修中心2005年 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材配套光盘语文研制基地2005年 德育科研先进实验学校2006年 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6年 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2006年 “十五”重点课题《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评价的深化研究与实验》结题2007年 北京市职教先进体育学校2007年 中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理事单位2006年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2007年 首都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08年 北京市职业院校专业创新团队---金融事务专业2008年 北京奥运培训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 北京市共青团中学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17日、18日举行,网上报名正在进行。首次报考中级的考生,要过资格审核关。据悉,报考初级资格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录北京会计网( www.kuaiji.com.cn)提交《初级资格考试信息表》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打印该表并签名后,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10月22日至26日为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考生要持相关资料到网报所选报名确认点办理。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是具有大专学历者要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者可直接报考。网上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要通过招行、工行或建行的网上支付卡完成缴费。另,2006年起在北京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11月22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www.bjpta.gov.cn)直接进行网报和缴费。其他考生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于11月22日前完成缴费。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上一年度在外省市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需在北京报考剩余科目考试的,要于11月1日至2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然后到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成绩转出,11月20日至2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成绩转入。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取得经济、统计、 审计中、初级资格的考生,也可报考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电话:01063521133 北京金世纪学校在广安门京粮大厦,上海浦发银行楼上坐车到广安门内下就可以。 应该在天原批发市场还有一个在广安门回民学校旁边,坐6路车牛街下这里学的人比较多,学校名忘记了红旗大学.金泰开阳大厦底层.(在宣武区里仁街醋场附近) 菜批口拐进去有个宣武图书馆,那可以报名
北京:2009年会计从业考试9月22-30日网上报名内容提示: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 报名网址:北京会计网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查看详细:关于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京财会[2008]1941号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009年3月21日 9:00—11:00 会计基础:2009年3月21日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2009年3月28日、3月29日(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部分考区该科目的报考人员较多,考试时间将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地点附后)。 3、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4、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5、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 7、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3月2日至13日登录北京会计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打印说明。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收字[2000]442号),每科收取考务费2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45元)。 五、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六、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查询方法及申请领证时间安排参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报名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