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视频

feion1992024-07-25  0

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方法构成会计循环过程。

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关于会计核算前提的具体内容,人们的认识迄今尚未取得共识,国内外会计界多数人公认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有以下四个。1、会计主体(会计实体、会计个体)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核算服务的对象或者说是会计人员进行核算(确认、计量、记录、报告)采取的立场及空间活动范围界定。组织核算工作首先应明确为谁核算的问题,这是因为会计的各种要素,例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都是同特定的经济实体,即会计主体相联系的,一切核算工作都是站在特定会计主体立场上进行的。如果主体不明确,资产和负债就难以界定,收入和费用便无法衡量,以划清经济责任为准绳而建立的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便无从谈起。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将该主体所有者的财务活动、其他经济实体的财务活动与该主体自身的财务活动严格区分开,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该主体自身的财务活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会计主体与经济上的法人不是一个概念。作为一个法人,其经济必然是独立的,因而法人一般应该是会计主体,但是构成会计主体的并不一定都是法人。比如,从法律上看,独资及合伙企业所有的财产和债务,在法律上应视为所有者个人财产延伸的一部分,独资及合伙企业在业务上的种种行为仍视其为个人行为,企业的利益与行为和个人的利益与行为是一致的,独资与合伙企业都因此而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独资、合伙企业都是经济实体、会计主体,在会计处理上都要把企业的财务活动与所有者个人的财务活动截然分开。例如,企业在经营中得到的收入不应记为其所有者的收入,发生的支出和损失,也不应记为其所有者的支出的损失,只有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程序转到所有者名下,才能算其收益或损失。以会计主体作为会计的基本前提条件,对会计核算范围从空间上进行了有效的界定,有利于正确地反映一个经济实体所拥有的财产及承担的债务,计算其经营收益或可能遭受的损失,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2、持续经营如果说会计主体作为基本前提是一种空间界定,那么持续经营则是一种时间上的界定。将持续经营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是指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而是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既然不会破产和清算,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经营成果就会不断形成,这样核算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从第一条基本前提引申出来的,也就是说,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道德必须明确核算的主体,即解决为谁核算的问题;其次还必须明确时间范围,核算主体是持续不断地经营的。否则,组织核算工作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持续经营对于会计十分重要,它为正确地确定财产计价、收益,为计量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条件,才能够以历史成本作为企业资产的计价基础,才能够认为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价值才能够按照使用年限的长短以折旧的方式分期转为费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也相应地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必须以持续经营作为前提条件。3、会计分期会计分期这一前提是从第二条基本前提引申出来的,也可以说是持续经营的客观条件。企业的经营活动从时间上来看是持续不断的,但会计为了确定损益编制财务报表,定期为使用者提供信息,就必须将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划分成若干期间。会计期间一般按照日历时间划分,分为年、季、月。会计期间的划分是一种人为的划分,实际的经济活动周期可能与这个期间不一致,有的经济活动可以持续在多个会计期间。但是,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都需要在一个期间结束之后随时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不可能等待全部经营过程完结之后再考察企业经营成果。所以,将划分会计期间作为会计的基本前提是由于持续经营和及时提供信息的要求决定的。会计期间划分的长短会影响损益的确定,一般地说,会计期间划分得愈短,反映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质量就愈不可靠。当然,会计期间的划分也不可能太长,太长了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及时使用会计住处的需要的满足程度。因此必须恰当地划分会计期间。4、货币计量用货币来反映一切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性的前提条件。选择货币作为共同尺度,以数量的形式反映会计实体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关键环节,是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的前提,货币则是会计讲师的统一尺度。企业经济活动中凡是能够用这一尺度计量的,就可以进行会计反映,凡是不能用这一尺度计量的,则不必进行会计反映。货币讲师实际上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货币估价,而货币估价的习惯做法是以历史成本计价。不言而喻,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就必须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稳定不变,或者变动的幅度不大,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货币计量前提实际上还包括另一个重要前提,即币值稳定前提。在以币值稳定为前提的条件下,对财产物资采用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价是目前通行的一种选择。我国的会计核算还规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有多种货币存在的条件下,要将有关外币用某种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以此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表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的内容主要有七项: 第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视同现金、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直接影响单位资金的变化,因此,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指单位的财产物资,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是单位资金运动的重要形态,因而是会计核算的经常性业务。加强对财物的管理,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成本,保证财物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第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从会计意义上讲,债权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单位的现有权利或义务,其中,债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反映了单位的资金周转情况,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会计上的资本又称为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人对企业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等。资本、基金的增减都会引起单位资金的变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核算。 第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对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来讲,是指它们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单位资产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指经费的拨入。费用,对企业及营利性组织而言,是它们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经费的支出。成本,是指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的对象化了的费用,即以产品为对象计算分配的费用。收入、费用、成本是单位资金运动的直接表现,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是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也就是单位所得与所耗费或支出的配比,二者相抵后的差额,有的表现为盈余,有的则表现为亏损。财务成果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对它的计算和处理涉及到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这是指除了前面六项内容以外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内容。前面六项内容基本上涵盖了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但由于会计环境纷繁复杂,经济活动及会计业务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仍有可能产生一些新的会计核算内容,如企业的终止清算,破产清算等这些业务的核算,也是会计核算不可缺少的内容。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要求,会计法将可能产生的新的会计业务事项以“其他事项”来概括,以保证各种复杂的经济活动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核算和反映。

一、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时,企业应当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企业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一)提供额外服务客户能够选择单独购买质量保证的,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二)未提供额外服务企业未提供额外服务的,与质量保证责任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二、售后回购售后回购,是指企业销售商品的同时承诺或有权选择日后再将该商品(包括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商品,或以该商品作为组成部分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对于售后回购交易,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两种情形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一)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表明客户在销售时点并未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企业应当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1、视为租赁交易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2、视为融资交易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企业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二)企业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应当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否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1、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2、企业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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