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
(一)有关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破格申报等条件按照《评审条件》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申报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硬性要求。
但外语和计算机知识仍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和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具,各单位要继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需求,通过自学、辅导、考试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学习,注重实用性,更好的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参加2018年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应参加“一带一路”倡议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两门课程的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以前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不要求提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桂财会〔2014〕54号)的规定,申报人应完成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办理确认登记。
扩展资料:
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办法:
1、各单位(部门)应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报人申报情况或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2、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在审议推荐前组织面试答辩,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确定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3、对学历证书的审核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予以确认并加盖档案专用章;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各级评审会负责审核认证;从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各市县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设区市会计系列职改办审核、设区市职改部门确认同意,由设区市职改部门统一汇总生成电子材料,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
5、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财政网-关于018年会计系列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2016年度我省高级资格考试费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已盖章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标准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如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提供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的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各地区考试费用不太一样,具体如下:江苏: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100元四川: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 浙江:每科65元 河南:每人100元 湖南: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 安徽:高级每人100元 天津:每人120元 内蒙古: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 广东: 考试费为85元/科,考务费为15元/科 陕西:每人100元 宁夏:考试费每人100元 云南: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费用 山东:考务费每人100元 广西:高级65元/人/科 新疆: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河北:高级:110元/人/科,正高级: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 海南:每人每科55元。吉林: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贵州 :每人每科60元 重庆: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上海: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 青海:每科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