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估计变更的披露模板

feion1992024-07-25  0

A: 企业可以在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政策,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B: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改用新的会计政策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C: 在通常情况下,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 D: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都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包括变更的性质、内容、原因及相关金额

会计 跟着社会会变跟的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包括坏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无形资产返销年限等。企业应当披露重要的会计估计。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年这一事实和原因。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三)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前期差错的性质。(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第十八条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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