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 1.参与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技术措施、基本建设等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生产经营成果。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群众性的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各级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挖掘增产节约潜力。 4.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十三、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 1.参加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 2.企业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应由总会计师签署;企业的生产、技措、基建等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应由总会计师会签。 3.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不讲求经济效果,不执行计划、经济合同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总会计师有权制止。如果制止无效,应报告厂长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处理。
总的职责是负责公司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业务。 一、依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财务监督,发现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并督促整改。 1、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册、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发现问题的,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3、对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有关重大变化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内部借款、对外担保、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及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审核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1、审核企业投融资、全部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贷款、担保、资产评估、 资产抵押(质押)、年度全面预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2、审核企业改革改制、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有关事项,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防范企业财务危机,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危机处置工作。 四、参与、检查、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及企业管理方面工作 1、参与制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企业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及全面预算;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企业财务人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审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 五、对重要财务事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签。 六、对企业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要求,财务会计工作至少要完成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基础的会计核算工作;二是财务管理工作;三是通过对大量财务数据的分析,建立模型,对企业的经营流程进行改进或者再造。从而减少库存成本,降低经营周期,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的业绩和价值。二.因此为了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财务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培训;1.企业财务管理培训学习包括:企业营运资金的管理(资金的筹措、存放状态、正常的流转周期测算等等);基础财务分析工作(基础的财务比率分析,以及纵向的不同时期的对比分析,横向的不同企业之间的分析等等);投、融资决策,股利决策和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工作,包括成本控制,现金流控制等。2. 通过财务分析,进行企业流程的改进或者再造,应该是对财务总监(或者总会计师)的高标准要求。那些有很多减值准备或者坏帐准备的企业,可以说都该从这里多找找原因。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目前长期开展的后续教育项目主要有 : 【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执业能力以及风险防范意识,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共同举办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培训班分为会计专题和审计专题,每年举办3-4期,每期22天左右。【培训对象】 会计专题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 审计专题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培训内容及师资】 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会计专题)岗位培训班: 模块一:宏观经济与领导力模块 模块二:新法规模块 模块三:高级财务管理模块 模块四:企业风险管理模块 培训班课程将邀请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领导,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清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知名学府教授、国际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和中央企业有关负责人讲授。 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审计专题)岗位培训班: 模块一:宏观经济与职业能力 模块二:会计审计准则 模块三: 内部审计 模块四: 专题审计 培训班课程将邀请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审计署有关部门领导、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清华大学、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和中央企业有关负责人讲授。【收费标准】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3600元,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考试与考核】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将组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培训证书》。 【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财务监控、风险防范与会计信息利用能力,经国资委领导同意,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共同举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非财务专业背景)财务知识培训班,每年举办2-3期,每期6天。【培训对象】1.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企业领导人员;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内容与师资】1、培训内容 分类课程模块主要课程模块一财务知识模块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 全面预算管理与控制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税收政策与纳税实务 模块二综合素质提升模块企业领导人的财务素养修炼 当前我国安全环境与国家安全战略 模块三企业风险管控模块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 投融资决策与风险管理 危机管理与风险应对 2、主要师资国资委有关局领导,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国内著名高校专家以及中央企业(部门)领导等。【收费标准】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68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将由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颁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利用学院师资队伍的优势,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进行培训。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部决定启动2012年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有关组织工作。 主要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河南省财政厅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培训北京注协专家型管理人才培训山西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培训云南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广西注册会计师拔尖会计人才培养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 企业内训是全球 500 强普遍采取的一种培训方式,特点是依据企业自身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满足企业培训和发展的需要。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依托雄厚的师资条件以及与企业多年合作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企业内训培训体系,旨在促进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优化、观念更新和能力提升,实现企业的全面发展。【课程体系】(一)企业领导人培训系列(二)企业董事/监事培训系列(三)总会计师培训系列(四)财务总监培训系列(五)非财务经理培训(六)财务主管/财务骨干培训(七)特殊行业培训课程系列【定制流程】了解企业培训需求拟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实施评估、反馈【合作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煤集团、广东省国资委、长江证券、鲁能集团、中石油天天燃气管道局、天津中远国际货运公司、海南航空、中粮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用友、PICC、北京农商银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