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有一些原因要挂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同负债是企业预收了一笔合同款项,即原来的预收账款;合同结算是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与对方结算后的一项收款权利,但还取决于时间以外的其他因素,即一项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区别:1、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与应收账款是不同的。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力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2、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即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