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初级会计防疫政策题库

feion1992024-07-25  0

候选人: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省202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通知。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办理“河北卫生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河北健康码”的申请方法如下: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交通大数据出行卡”的申请方法如下: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交通大数据出行卡”小程序,获取“交通大数据出行卡”。

建议考生在考前10天随时关注个人“河北卫生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的状态。如果有任何异常(如红色代码、黄色代码或弹出窗口等。),他们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2)备考期间,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避免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不参加聚集活动,避免在人员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主动减少外出与不必要人员的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距离,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东西,并及时洗手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液。避免发烧、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期间身体健康。

(3)考生应时刻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安排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居住史;考前10天内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7天内无密切接触者;考前7天内曾在高危地区居住过,并已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考试前7天内有中等风险地区居住史并已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考前7天内在低风险地区居住过,并已完成“三天两测”核酸检测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候选人:

(1)河北的健康码和旅行码都是绿色码,健康状况正常。首次检测前48小时内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和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即可参加检测。

(2)如果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考试前10天必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并持有首次考试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超过24小时)。河北卫生代码和旅行代码都是绿色的,健康状况正常。经过现场检查,可以看出你的健康状况正常。考试当天,如发热、咳嗽等上述症状未消失,经考试中心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检查,判断评估无疫情传播风险,可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应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的卫生码和出行码都是绿色码,健康状态正常。可以在第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河北卫生码非绿码,不能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居住史的考生,应主动按照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报告。对7天内有低危区居住史的,纳入社区管理,开展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可在首次检测前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检测,河北卫生码、行程单码均为绿色码,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他们的体温正常。

3.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涉及疫情风险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试中心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采取隔离措施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治疗。

(4)考生自备医用外科口罩(一个半天,禁止戴带呼吸阀的口罩)和消毒湿巾。

(五)提倡主动接种,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的有关规定和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同意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2年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二。在考试期间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验证和入场摄影。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口拍照区、等候区、厕所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m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排队等候,以防拥挤。

(2)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卫生码”绿色码、交流用大数据出行卡绿色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应根据考场规则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3)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应始终佩戴口罩进行个人防护,但入场摄影需要摘下口罩的除外。检查期间,如有异常症状如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发生时,考生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按防疫程序进行处理,考生应配合并服从管理。

(4)所有考生通过专门的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与无关人员交流。

(5)上机考试所有考生必须消毒双手或戴手套操作鼠标和键盘。

(6)所有送、陪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三。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隐瞒健康状况,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调查、隔离、医疗等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如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疫条例》实施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的,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以上事项及各地、考点防疫政策如有进一步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请考生关注河北省及各考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财政厅网站和各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河北省会计考办

2022年7月14日

【法律分析】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部署安排,对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二、严格村庄、社区管理,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出门、不串门,严禁非本村(社区)人员进入,严禁接收来自发生疫情地区的快递等物品。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三、严格道路交通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监测,进出必查,对有体温异常等症状的,要立即进行隔离防护并报告当地村(居)委会或村医。四、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原则上居家生活,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固定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不得随意出行,如确需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五、严格人员聚集管控,各类人员聚集性场所一律关停,不得在公共场所聚集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委会备案,村(居)委会要做好监督管控和服务保障。六、严格外出人员管控,所有从县外来襄、返襄人员(包括短期外出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登记,并自觉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居)委会或村医报告。七、严格市场管控,除保供给营业性场所外,其他一律关停。保供给营业性场所要定时进行防疫消杀,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聚集性、无防护性营业。八、严格环境卫生防护,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会机构等单位,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按规定处理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加强公共场所防疫消杀,加强家庭卫生清洁和个人卫生防护。【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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