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绩效管理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以上财经类、金融学类、管理学类、社会学类SCI或CSSCI论文的作者;
2.获得中级管理会计师证书 1 年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会计(或经济管理)领军人才证书;
4.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
5.持有国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或国外同类职业团体执业资格证书;
6.取得经济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绩效评价师(Certificate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rofessional,简称CPEP),是由中国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为满足政府和企业对绩效评价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而计划推出的“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绩效评价师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社会第三方咨询评价机构人员。
绩效评价师培养目标:
绩效评价师应具备独立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个应用领域的工作及其各项任务的能力水平,要求全面、系统掌握和熟练运用绩效评价的各类工具、方法和流程,融会贯通经济、财政、金融、管理、会计、审计、财务、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财经法律制度等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
能够组织、指导、指挥、带领团队完成各类预算绩效评价,在战略层面为单位全面解决预算管理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和专业化的咨询方案,针对单位所面临的新环境和复杂问题提供前瞻性建议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