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报名的时候原先是需要填报单位的,不过现在好像是放开了,只要自己从事会计工作或者说是有相关的会计类专业的学历就可以了吧 不过另外有一些地方的人事部门,比如说像呃一些市级的人事局,他们会有一些职业评审类的,这里边也可以评助理会计师的,这时候就需要填报相关的单位,因为他们是根据嗯工作经验来和自己的专业来评审的
不需要,但是报名表上要求有单位盖章。对于没有单位的考生,可以找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盖章,或者托熟人找单位盖章
初级会计报名没有工作单位的怎么办?
如图所示,财政部提示大家,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工作单位一栏为选填项。如报考人员没有工作单位,可以不填写此项。
初级会计职称对工作年限没有要求,不需要有单位盖章,只要符合相关的报名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