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现在新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统一在一起了。宣传册子应该是广告宣传费的范畴。可以一次性进期间费用。税法上规定广告宣传费年度扣除限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15%,超过的可在以后年度摊销!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销售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科目,如果受益期间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先计入到预付账款,或者长期待摊费用—保险费科目,待实际受益时,分摊计入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其对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实际摊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