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期W材料减少300+2100=2400期初和本期增加W材料1000+1900=2900本期发出W材料成本=2050+(2400-1000)*5415/1900=6040万元期末W材料库存成本=(2900-2400)*5415/1900=1425万元2)12月8日生产领用W材料成本300*2050/1000=61512月17日购入W材料后成本2050-615+5415=685012月25日生产领用W材料成本2100*6850/(700+1900)=5532.69本期发出W材料成本=615+5532.69=6147.69万元期末W材料库存成本=6850-5532.69=1317.31万元3)本期发出W材料成本=(300+2100)*(2050+5415)/(1000+1900)=6177.93万元期末W材料库存成本=2050+5415-6177.93=1287.07万元
1:借: 生产成本——A产品 21900——B产品 18100贷: 原材料 400002,借: 制造费用 2000贷: 原材料 20003:借: 库存现金 30000贷: 银行存款 300004:借: 应付职工薪酬 24000贷: 库存现金 240005:借: 原材料 1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80应收账款 1000贷: 银行存款 163806:借: 原材料 4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贷: 应付票据 468007:将600元分配到甲材料和乙材料上甲材料分配: 600*(14000/54000)=155.56乙材料分配: 600-155.56=444.44借: 原材料——甲材料 155.56——乙材料 444.44贷: 库存现金 6008:借: 银行存款 3000贷: 应收账款——新华厂 30009:借: 应交税费 1000贷: 银行存款 100010:借: 生产成本——A产品 10000——B产品 10000制造费用 3000管理费用 1000贷: 应付职工薪酬 2400011:借: 生产成本——A产品 1400——B产品 1400制造费用 420管理费用 140贷: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336012: 借: 制造费用 2380管理费用 780贷: 累计折旧 316013:借: 制造费用 1400贷: 待摊费用 140014:制造费用一共 2000+3000+420+2380+1400=9200A产品工人工资与B产品工人工资相等借: 生产成本——A产品 4600——B产品 4600贷: 制造费用 920015:A产品生产成本一共为:21900+10000+1400+4600=37900借: 库存商品——A产品 37900贷: 生产成本 3790016: 借: 应收账款 131040贷: 主营业务收入 1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04017:借: 主营业务成本 80000贷: 库存商品——A产品 36000——B产品 4400018:借: 销售费用 1100贷: 库存现金 110019:借: 财务费用 5000贷: 银行存款 500020:借: 管理费用 1200贷: 银行存款 1200应该是全对的,有什么不明白再问我吧!!!
某酒厂2007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自产粮食白酒7000公斤,取得收入84000元(不含税),包装物计价500元;(2)委托加工黄酒30吨,发出材料成本10000元,加工费用8000元,受托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黄酒收回后直接销售。(3)本月进口小轿车一辆,气缸容量为2500毫升,到岸价折合人民币250000元,关税税率为25%。(4)要求:计算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并作出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1、应纳消费税=(84000+500/1.17)*20%+7000*2*0.5=23885.47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885.47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3885.472、应纳消费税=30*240=7200元(从量计征)借:库存商品25200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2003、假设到岸价格通过了海关的审查组成计税价格=250000*(1+25%)/(1-9%)=343406.59元应纳消费税=343406.59*9%=30906.59元,增值税=343406.59*17%=58379.12借:固定资产401785.71(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01785.71拓展资料一、消费税1.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二、基本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1、应纳消费税=(84000+500/1.17)*20%+7000*2*0.5=23885.47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885.47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3885.472、应纳消费税=30*240=7200元(从量计征)借:库存商品25200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72003、假设到岸价格通过了海关的审查组成计税价格=250000*(1+25%)/(1-9%)=343406.59元应纳消费税=343406.59*9%=30906.59元,增值税=343406.59*17%=58379.12借:固定资产401785.71(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017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