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的会计和初级会计内容

feion1992024-07-25  1

注册会计师和初级会计师的区别

注会中 经济法和税法两者的共同点就是属于“经济法”范畴,按照从前注会教材里的说法,中注协是考虑到税法自成体系、内容庞杂,才把税法从经济法的一章中独立出来,自成一门课。 初级的是经济法基础 字面上意思 初级要比注会科目基础一些 注会的更复杂 体系相对庞大一些联系是有的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生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内容不会超过考试大纲范围。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比较灵活,其中三分之二的分数都是需要核算的。重点章节包括了第二章资产、第三章负债、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历年考情来看,这四章内容合计占据考试分值的80%,其余章节占据20%。

《经济法基础》考试内容:

《经济法基础》主要考查基础法律法规,以识记型内容为主。重点章节包括了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这些章节的内容合计占据考试分值的70%,其余章节占据了30%。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或以上学历证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初级会计师

非常大。下列这是注会的目录。 “1经济法概述 、2物权法 (重点)、3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4个人企业和合伙合伙企业法 (重点)、5公司法 (重点)、6外商投资企业法 (重点) 、7企业破产法 (重点)、8 证券法 (重点)、9 合同法总则 (重点)、10 合同法分则 (重点)、11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2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13 票据法 (重点)、14 知识产权法 (重点)、15 会计法” 初级的经济法很简单,只是皮毛。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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