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feion1992024-07-25  0

了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编制会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数字真实 会计报表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核算资料,按一定的指标体系加工、整理、编制而成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必须计算准确、真实可靠,做到表从账出,账表相符,切忌匡算估计,弄虚作假。 (二)内容完整 对外财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编报,填列齐全、完整。不论主表、附表或补充资料,都不得漏填、漏报,更不能任意改变报送的内容。如报表规定项目内容容纳不下,可以利用附表、附注以及其他形式加以说明。 (三)编制及时 会计报表时效性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毕并如期报送,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会计报表资料的需要,及时了解单位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采取措施,作出决策。

会计报表编制的五大要求:1、数字真实,只有会计报表所提供的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可信,才能为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保证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企业必须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坚决杜绝在编制和计算时弄虚作假、隐瞒虚报,或者提前结账、估计数据的错误行为。要确保数字真实,应做到如下几点:(1)按期结账。(2)认真对账和财产清查。(3)编制试算表,以确保报表准确性。(4)编表后要做好复核工作。2、内容完整财务报表要按照规定来编制,不得漏编、漏报报表,也不应漏填、漏列报表项目。对不同会计期间应当编报的各种财务报表,都应该编报齐全;对于报表中列示的各项指标,不得随意取舍,无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都必须填列齐全,如果有的项目无数据填列时,应在金额栏用一横线划去,以表示此项目无数据填报。报表中需要加以说明的项目,应在报表附注中用文字简要说明。3、计算准确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为依据,报表中的数据计算必须准确,严禁出现计算错误,报表与报表之间、指标与指标之间的有关数据应衔接一致。所以,要求采用正确的计算方法,保证计算结果准确。同时也应注重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对不确定因素,如应收账款的可收回程度等,可实行谨慎性原则,即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所要求的预计时,进行谨慎地判断,既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过分压低费用。计算准确程度的确定,要以最大限度满足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需要为标准。同时,要注意效益和成本的平衡,会计信息资料所产生的效益,应当超过提供资料的成本。4、编报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必须遵守规定的报送期限,在会计期间结束后及时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出,以保证会计报表的及时性,使本单位及外部有关单位充分利用报表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要做到报送及时主要做如下两个方面工作:(1)会计部门应当科学地组织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和账产清查等编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要加强与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使日常核算工作能均衡有序地进行,财务报表顺利编制完成,及时报送。月份财务报表通常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或8天内(工业企业为6天,商品流通企业为8天)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5、指标可比企业之间的报表指标,应力求一致,以便使用者比较;同一个企业的不同时期的报表指标也应保持连贯性和可比性,若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有必要改变原有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时,应履行手续,并说明变化的必要性及由此而产生的影响。

1.会计报表编制的主要依据是:资产=负债+所用者权益2.会计报表编制的主要依据:资产=负债+所用者权益;记账凭证是编制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是编制账簿的间接依据,所以编制报表的直接依据就是会计账簿(总账)了。 3.会计报表编制的依据是记账凭证。要求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按正确的会计基础编制,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拓展资料:1.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指标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需做的准备工作:1)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2)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3)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4)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5)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6)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1)可理解性。可理解性是指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可以为使用者所理解。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是为广大阅读者使用,以提供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财务信息资料,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决策所需的经济信息的,因此,编制的会计报表应清晰易懂。如果提供的会计报表晦涩难懂,不可理解,使用者就不能作出可靠的判断,所提供的会计报表也毫无用处。当然,对会计报表的这一要求,是建立在会计报表使用者具有一定阅读会计报表能力的基础之上的。(2)真实可靠性。会计首先是一个信息系统,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是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主要是满足不同的使用者对信息资料的要求,便于使用者根据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作出决策。因此,会计报表所提供的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可靠。如果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信息不真实可靠,反而会由于错误的信息,导致报表的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作出相反的结论,导致其决策失误。(3)相关可比性。相关可比是指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联并具有可比性。如果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资料能够使使用者了解过去、现在或对未来事项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并为使用者提供有关的可比信息,则可认为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相关可比。(4)全面完整性。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貌。会计报表只有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才能满足各方面对财务信息资料的需要。为了保证会计报表的全面完整,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列,凡是国家要求提供的会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编报,不得漏编漏报。企业某些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5)编报及时性。信息的特征具有时效性。会计报表只有及时编制和报送,才能有利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使用。否则,即使最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报表,由于编制、报送不及时,对于报表的使用者来说,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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