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银行存款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拓展资料: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古义是集会议事。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
如下图所示:
一、无形资产处置
1、无形资产出租
取得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2、无形资产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该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或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无形资产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的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则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
转销时,应该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该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借: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问题所述情况,公司所持有的发电上网指标不属于上述应征收营业税的无形资产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银行存款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