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没发生的时候,预先计算来,备用的(而实际上以后也确实会发生的).比如长期借款,三年期限,每年付息一次.那么这样一来就是年末的时候付整个一年12个月的利息.而这样一来,当年12月份的费用就增了(财务费用),而实际上应该是每个月都应该分摊的.这样就形成了计提,每个月虽然不用还利息,还是把它计提出来,以免虚减当月的费用.这样做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
有时候,费用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支付,这种情况下就要计提。例如企业的员工工资不是当月发,是下个月发,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财务报表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就要计提。否则就虚增了利润。
计提时机发生在: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2001年初,在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企业要计提的会计准备从四项扩大到了八项。因此,过去的"四项计提"就将会被"八项计提"所取代。(这"八项计提"也将在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中反映出来。)
新增的四项计提包括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来讲包括如下,
1.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就是,企业在期末应按照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於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就是,企业应在期末对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於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应当在期末因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见,新增的四项计提,同样是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所做的会计处理,而且准备的计提也能较为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一项费用支出,其受益期往往不是与支付时在同一个会计期间所以,有些费用支出是预付的,受益期在支付之后有些费用支出是累积起来支付的,受益期在支付之前在支付之前的,一般是按摊销方法,将该费用摊销到各受益期间的费用里去。 而款项支付在后的,就需要预先在各受益期先做费用,形成负债,最后累计支付,这种情况就是计提,例如:本月员工上班,应该放工资,但是一般在下月发放,也就是说,本月的工资是本月发生的费用,但实际支付却在下月所以将工资做进本月的操作就是计提
在会计中,计提就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实际上应由“当期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税金,通过计提的方式,计入到本期成本、费用中。常见需要计提的支出有:当月工资、水电费、税务部门核定征收的税费、当月确定须缴交的税费(不含在每月申报的税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