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所以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需要学满规定学分,所以学员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
1、学员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没通过一科或录取都可以折算90学分。
2、学员参加会计专业类会议,每参加一天可折算10学分。
3、学员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本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的考核或考试可折算90学分(注:在校大学生,如果是会计类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在校成绩每年进行抵免,也可在大学毕业后,凭毕业证和学习成绩单,一次抵免在校期间继续教育)。
4、学员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以折算为90学分。
5、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课程没有完成
1、多数地区在学习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已学过的是不用作废的,学员可以在新一年继续教育开始时接着学习,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广西、湖南等地区。
2、少数地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学习,已学过的是要作废的,例如浙江、上海、宁夏等地。学员需要在新一年度继续教育开始时,购买之前未完成年度课程进行补学。所以建议学员在购买完课程后,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听课、考试、审核等流程,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有如下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之所以大多数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可以补学,很有可能是国家给那些尚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一个机会,用来弥补自己所欠缺的知识。过度到一定程度,一旦惩治措施落实,很有可能导致一批未接受教育的会计人,从此告别会计行业。
会计继续教育简介: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当然会有影响啦:会计人员连续三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会计继续教育到了截止日期了没完成规定课程,下一年办理顺延手续即可。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2条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也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一条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一)不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调转登记的;(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