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助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第四条 单位的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五条 单位在办理会计法第十条所列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当具备的内容和填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工作准则,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做假账。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对强行要求受理的,会计人员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第七条 单位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账;不得多头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公款私存或者将单位资产计入个人名下;不得使用不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第八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所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 单位负责人不得指使、胁迫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第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一会计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清查中发现资产盘盈、盘亏、毁损,应当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财政、税务等部门定期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的,应当同时报送审计报告。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出纳必须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单位的预留印鉴、支付密码和重要空白凭证应当按规定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及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出纳;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出纳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事项,本人不得审批。 前款所列单位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派从事记账业务的人员不得是该单位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其他会计人员的变动,应当征求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意见。
2021年湖南省会计初级报考条件大家都知道么?报考条件是需要各位提前做了解的,所以打算报名2021年会计初级考试的小伙伴,大家都有了解到吗?没有的话,就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吧。会计初级考试报名条件: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具体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以下为详情:(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须在2020年5月9日(不含)前取得】。会计初级考试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现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报考人员需首先在湖南会计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然后登陆报考系统报名。报考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30日(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温馨提示: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方式暂未公布,以上为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方式,考生可参考。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错过了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没关系,2021年快准备起来啦~环球青藤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新课上线,抢先一步报名,赢在起点,和大家一起学。更多课程详情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