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属于当期损益就是当期利润,赚了多少钱或者亏了多少投资收益,例如投资股票赚了100万,这个当然属于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
:投资收益 1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1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跨期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注意这里)
公允价值变动 20
投资收益 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
贷:投资收益 20
你所说的股票的投资收益,要记入的会计科目就是“投资收益”,该科目属于损益类。会计要素(六个: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如果投资收益余额在贷方应该属于利润,余额在借方应该属于费用。
股票的投资收益,要记入的会计科目就是“投资收益”,该科目属于损益类,不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投资收益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投资中所获得的投资报酬。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上述联营分回利润补税的规定仅限于地区税率差异,如果联营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而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则不需补税。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联营企业的补税办法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中途转让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款项,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投资损益,依法缴纳所得税。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