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有两种方式:一、自己领取,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合格成绩单:考试成绩单,可能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各位考生可以准备上一份,有备无患。 2、学历证明: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部分部门还要求提供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3、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和二寸照片(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具体以当地管理部门为准)。 5、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及张数会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不做要求的省市不需要。 6、工本费用:有些地方会收取办理证书的工本费用,可以随身带些零钱。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二、他人带领:除需要以上材料外,需被委托人带上身份证;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建议考生考后密切关注领取通知,及时领取证书。想要了解更多报考初级会计证相关信息,推荐咨询百练会计。百练会计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为财税类职业线下、线上教育和校企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是中国《会计实务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与测评规范》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并率先采取“互联网+传统会计培训”模式,打造全新O2O线上辅助、无纸化题库、 在线直播课堂、手机APP学习终端、 个性化辅导方案、 开设非智力因素课程等, 保证学员24小时随时随地学习;还与各大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更有考前串讲,老师进行划重点,帮助学生完成最后冲刺,考场夺高分。
证书领取流程▷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财政局等,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财政局等,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 下发证书后领取。部分省市可以选择邮寄方式,也有地区需要先在网上申请预约领取。图片证书领取所需材料各个地区所需的材料不同,同学们根据自己所处地区的官方通知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一般是考后审核的地区需要)▷ 身份证: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有的省要求二寸,有的省是一寸,张数各省市也有差异。)*▷ 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可能有地区会有,具体要求会在领证通知里发布)。
以南通市为例说明: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4日至1月29日(南通市直从1月14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各县市区从1月18日起发放证书。)
1月29日后南通市直发证点详细地址另行通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中级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即可。
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南通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会计(初级)考过了,就直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4个科目均为2.5小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3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
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1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