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大纲变动

feion1992024-07-25  1

2021年考试大纲有75%的内容与2020年考试大纲一致,完全无变动;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仅有第三章、第五章略有变动,删除了部分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四章略有变动,删除了1个知识点,仅有第六章受2020年新政策、新税法的影响,变动略大。

初级会计考试的考试范围就是根据考试大纲界定的,把握住考试大纲,就是抓住了准绳!那么,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具体有哪些变化呢?删除了哪些知识点?新增了哪些考点?一起来看看!

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

考试大纲对比解析

中公财经已将2021年考试大纲与2020年考试大纲做出了对比,各位小伙伴及时了解考试重点,以下是大纲变化详情:

一、实务考试大纲整体变动

经过中公财经研究院老师对比发现,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整体变动如下:

二、实务考试大纲具体变动对比

2021年《经济法基础》

考试大纲对比解析

一、经济法考试大纲整体变动

经过中公财经研究院老师对比发现,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整体变动如下: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无变动;第四章整体变动较小,删除了一个知识点;第六章变动较大,主要为契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变动。

二、经济法考试大纲具体变动对比

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详细变动对比表格如下:

重大变动章节

您好(8),每个的考试都有一些变化,尤其是税法东西,每年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一直在完善,所以每年都有些细微的变化,但是变化基本不是特别多。

一、会计篇(变动比例40%):

(一)框架变化:

2021年:企业财务会计(第一章至第六章)、企业成本会计(第七章)、政府会计(第八章)

2022年:企业财务会计(第一章至第八章)

【解读】从框架变化来看,2022年初级将集中考察企业财务会计;尽管22年新教材第二章,包含少量成本会计和政府会计基础知识,但大纲要求“了解即可”,更是验证“集中考察企业财务会计”这一趋势。

(二)章节变化:

2021年:第一章《会计概述》; 2022年:第一章《概述》+第二章《会计基础》。

2021年:第二章《资产》; 2022年:第三章《流动资产》+第四章《非流动资产》。

2021年:第三章至第六章; 2022年:顺延至第五章至第八章。

【解读】2022初级新教材,保持章节数量不变,但是所有章节都归属企业财务会计,符合集中考察《企业财务会计》这一定位。

(三)知识点变化(重点变化):

1.第三章《流动资产》:金融资产分类。

2.第四章《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解读】围绕重点考察《企业财务会计》这一趋势,在2021年的基础上,上下延伸;如:2021年仅讲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却无法清晰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由来,于是2022年新增“金融资产分类”。

如:2021年非流动资产,仅讲解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含不全,于是2022年新增“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二、经济法篇(变动比例5%):

经济法基础的主要变化是“内容分布,趋向合理”,而非“简单罗列”。

如:2021年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2022年第四章《税法概述、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不仅内容概括全面,且分类标准明确、内容分布合理;将与货物、劳务相关的税种,集中讲解,更有利于学员理解和实际应用。

再如:2021年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2022年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不再简单堆砌,而是明确税种的分类和来源,不仅让学员“知其然”,更进一步“知其所以然”。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务,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报考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需要根据《暂行规定》,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与初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必须一次报考两个考试科目。

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第一章,没有出现变化。第二章,没有出现变化。第三章,删除了应交税费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环境保护税,同时也删除其他应交税费中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第四章,没有出现变化。第五章,删除税金及附加当中的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删除营业利润中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删除营业外收入中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营业外支出中的债务重组损失。第六章,没有出现变化。第七章,没有出现变化。第八章,没有出现变化。202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与2020年大纲变化对比:第一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第二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第三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第四章:本章今年有所调整。其中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删除了“3.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其余内容没有变动。第五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第六章:整体变动较多,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中,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修改后“土地使用权”,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修改后“土地使用权出让”,新赠“... ... 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 ...”,.原“交换”,修改后“互换”;删除了“(三)纳税期限”。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增加“以下”二字,修改后“(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第七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第八章:本章内容今年无变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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