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

feion1992024-07-25  0

会计准则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分的话有两个,分别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

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实施。

1,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当税率或税基变动时,必须按预期税率对“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进行调整。 补充: 新会计准则下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答应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答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答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我国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共十二条,即: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重要性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包括真实性和可靠性两方面的要求。真实性要求会计核算的结果应当与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可靠性是指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不受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左右,避免错误并减少偏差。 (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充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四)一贯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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