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
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如有)
贷:库存商品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一、《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收入准则主要的变化是收入确认原则的变化,对收入的确认更明细,可以根据以下的迹象来做职业判断: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实的收款权利,即客户对该商品负有现实的付款义务;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了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了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经取得了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上述6种迹象不需要同时具备 ,只要符合其中的一条能够证明客户拥有了控制权,就可以确认收入。有了确认收入的标准,收入确认后,怎么计量呢?二、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第1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2步,识别合同中的单向履约义务;第3步,确定交易价格;第4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向履约义务;第五,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这5步怎么操作?三、 识别合同识别合同,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合同各方已经批准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有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者金额;(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未来经营收益)一般来说在合同开始日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的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暂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工作中有些交易刚开始就停止了,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