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负债相关会计处理

feion1992024-07-25  0

合同负债的点会计分录里面包含应交税费。

合同负债是企业预收了一笔合同款项,即原来的预收账款; 合同结算是按照合同履约进度,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与对方结算后的一项收款权利,但还取决于时间以外的其他因素,即一项合同资产。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合同权利的会计核算

对于一项收入准则规范的合同,如果企业已将商品转让给客户(即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尚未付款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将该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报为一项资产。

如果企业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将该项资产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如果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单独列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就相当于原来的预收账款,这个是在新收入准则里用合同负债这个科目。附银行收款的银行流水单子。合同负债一般用来核算,货物已经交付,但是由于时间以外的因素不支付货款时计入的科目,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就需支付的是应付账款,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合同负债合同负债 ,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对于一项收入准则规范的合同,如果企业已将商品转让给客户(即企业已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尚未付款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将该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报为一项资产。 如果企业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将该项资产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如果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单独列示。取对价的权利列报为一项资产。如果企业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将该项资产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如果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单独列示。拓展资料: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的区别?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合同负债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niukebaodian.com/kuaiji/8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