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好,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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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重新考,201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2019年开始从事会计相关人员都要学习继续教育。
不需要 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吊销,与会计职称无关。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废止了。
会计从业资格证与初级职称证属于两个不同的职称,不需要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