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兼营纳税人的一种经营活动,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经营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因为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兼营,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兼营
提问内容:混合销售与兼营
回复:混合销售VS兼营
1、混合销售
(1)关键界定标准:
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2)税务处理:
按纳税人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与服务销售额的合计
2、兼营
(1)关键界定标准:
同一纳税主体,既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各类业务并无必然的从属关系(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不同时发生)
(2)税务处理:
关键看核算水平,分别核算则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或从高适用征收率
【例】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设商品销售部、餐饮部和货运部(取得货物运输经营资质)。2019年10月,商品销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餐饮部取得不含增值税餐饮收入60万元,货运部取得不含增值税货物运输收入40万元。
在本案中:(1)甲商场的商品销售、餐饮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并非捆绑发生、没有从属关系(小王从甲商场买根钢笔,不在商场吃饭也不需要运输;小李不在商场买任何东西,只在商场吃饭也是可以的),属于兼营行为;(2)已知甲商场销售的所有商品均适用13%增值税税率,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甲商场对适用不同税率的各项业务均已分别核算,则甲商场上述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100×13%+60×6%+40×9%=20.2(万元)。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兼营,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经济仲裁(★★★)(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程序解决(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并非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3)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适用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程序)。(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1)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3)仲裁委员会之间相互独立,没有隶属关系;(4)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仲裁协议(条款)1.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4.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先自由选择,重复选择则法院独裁)(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四)仲裁程序1.仲裁庭的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2.仲裁庭的组成(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自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以后,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就成了会计行业的敲门砖,越来越多的人跻身到考证的大军中,希望可以通过考证来增强自身能力并且为自己的求职提供帮助。那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科目有哪些?初级会计有什么优势?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科目有哪些?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及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经济法基础》主要考察的内容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和行为税收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初级会计实务》主要考察的内容有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资本公积、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要求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各科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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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有什么优势?
1.财会入门“敲门砖”
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成为了会计行业的“入门级”证书,一些单位在招聘会计时,要求必须持有初级会计证书,所以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成了很多会计新手入门财会行业都会考的证书。当然,有些单位不要求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但是拥有证书能够提升竞争优势,顺利找到满意的工作。
2.报考门槛比较低
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与其他财会考试相比,没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相关从业经验、专业等限制,报考门槛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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