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业会计工作满4年;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6,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以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其中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开始计算,毕业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你得把证转到上海后再报考,或者是你回证所在地考
根据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自行承诺符合相关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在发放合格证书时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此类人员,今年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考生2018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 具备博士学位。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五)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五)、(六)项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